办事指南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办事指南 > 正文

职工加入工会的基本程序

发布日期:2021-06-02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    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第二条规定:“职工加入工会,由本人自愿申请,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。”按照这一规定,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,只要自愿申请,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,都可以成为工会会员。职工加入工会的具体程序是:

    1、本人自愿申请。由要求入会的职工向工会提出书面(口头)申请,填写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》,报分工会审核。

    2、分工会审核后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批,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批后并发给会员证。学校工会委员会接到职工入会申请书后,应当及时召开会议,研究审查接纳职工入会事项。主要内容有:①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会条件;②是否自愿;③是否符合入会手续。凡符合条件和入会手续的应当批准。批准后发给其《工会会员证》,并通知申请人从何时起交纳会费。

 

 

附件: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